图为景文高速航拍图。(受访者供图)
浙江是制造业大省。今年浙江启动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为主攻方向,着力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
位于浙江宁波的领克汽车余姚工厂,车间内正开足马力生产,一辆辆新车从高度自动化的产线开出,其中相当一部分出口海外。“目前领克的欧洲战略正在稳步推进,已经在欧洲7国开出了线下门店。未来吉利将进一步借助宁波工厂拓展全球市场。”吉利汽车集团首席政府事务官李伟平说。
2022年1月至11月,浙江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53.46万辆和50.46万辆,产量同比增长210.2%、销量同比增长192.2%。
暖起来,“购物车”引动经济循环
夜幕降临,杭州一家餐饮店薛三爷铁锅肥肠店内已经满座,顾客们拿着取餐号等候吃饭。“最近生意恢复到了八成,平均一天接待70桌左右。”该店总经理薛猛感到“烟火气又回来了”。
随着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消费在加速回暖。在杭州清河坊南宋御街的宋韵主题市集前,投壶、画扇等多种沉浸式体验,吸引不少年轻人驻足,成为国潮消费新场景。
在浙江省安吉县山川乡云上草原滑雪场,雪道上不少人疾驰而过。滑雪场负责人惠峰林介绍,元旦假期日接待游客约3400人,“近期我们推出沉浸式古风冰雪展,效果很好。大家对冰雪项目的热情也被点燃了。”
1月2日,滑雪爱好者在云上草原滑雪场滑雪。新华社记者 黄宗治摄
浙江推出多项促消费举措,也为这股久违的“消费热潮”按下快进键。
浙江省商务厅商贸运行处处长肖文表示,新一年将以“浙里来消费”为主线,贯穿全年举办多项主题促消费活动;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动平台企业以数据赋能生产服务企业,加快供需衔接,丰富市场供给;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消费场景,深入推进高品质步行街改造提升,发掘和培育夜间经济消费地标,推介发布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持续提升消费体验。
“购物车”引动双循环,消费链连着产品端。1月9日,阿里国际站发布1月跨境指数显示,当前,美国地区各类服装需求明显回升,我国对美出口柔性定制类服装机会显著。在欧洲,家装翻新成为热潮,具备海外工程能力的中国建材商将迎来更多商机。
忙起来,“不动摇”坚定加速跑
新的一年、新的任务,浙江正按照中央的部署,努力将“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落到实处。
1月3日,新年工作第一天,浙江省开展了“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座谈会上,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姚力军反映了在原材料供应、扩大产能等方面的诉求,随后省市部门逐一给予回复,并表示会把企业反映的问题办实办好。
“政府的关心和帮助给我们吃了定心丸,干劲儿更大了!”姚力军说。
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浙江进一步明确政策、稳定预期,让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更足。
2023年,浙江将突出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415X”产业集群、三大科创高地等,谋划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项目。
各地锚定既定目标,千帆竞发谋发展。杭州全面实施数字经济“1248”计划,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温州“新年第一会”发布人才政策40条,并提出聚焦科技创新“八大抓手”,重塑温州市域创新体系;宁波提出将在提升绿色石化、磁性材料等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蝶变升级的基础上,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
“政府推出了机票补助等一系列政策,让我们感觉非常暖心。今年我们将组织员工奔赴全球多个国家,为企业带回更多订单。”绍兴上虞鸿达塑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充满信心地说。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