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湿地城市武汉再造“家门口的湿地”******
中新社武汉2月2日电 (张芹 赵银婓)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记者从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获悉,建设好“家门口的湿地”是武汉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包括通过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措施,建设一批具有湿地景观特色和生态功能的城市湿地公园和湖泊公园。
作为全球唯一人口超千万的国际湿地城市,武汉今年将结合水体修复治理、城市更新年行动、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等,再建10处小微湿地。
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的上涉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近年来实施了一系列湿地保护修复措施,其中退渔还湿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12月底,还湿面积达3900亩。据武汉市湿地保护中心高级工程师李鹏介绍,现如今,这里分布有28种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单日观测到野生候鸟的最高纪录近3万只。
图为青头潜鸭在武汉湿地嬉戏。魏斌 摄据介绍,武汉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不仅考虑重要湿地的生态功能、鸟类栖息地保护等,也十分注重生态宜居,智慧化地处理湿地与人、城市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去年11月在武汉举办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中国以及武汉关于小微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备受各方关注。
小微湿地面积虽小,但数量众多,蕴含着巨大潜能。在武汉,以解放公园、西北湖成为代表的城市中心小微湿地,成为保护与利用典范,丰富的湿地资源让民众在“家门口”就能尽享诗意生活。
记者近日在紧邻武汉府河湿地的柏泉空港湿地花田水生植物产业基地内看到,这里的小微湿地示范区已经建成。据武汉林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张武介绍,示范区总建设面积1500亩,通过对原有鱼塘改造,模拟自然构建“水—林—鱼”共生的生物多样性湿地生态体系,集水生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保育、水生植物产业及示范、科普展示及葡萄采摘农事体验等功能于一体,计划在今年“五一”前后开放。(完)
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 光明日报北京1月11日电(记者靳昊)最高人民法院11日对外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旨在进一步指导全国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起,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10年来,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组织)2426个,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全国法院探索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认购碳汇等裁判执行方式,共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10件,涉及走私洋垃圾、毁损自然遗迹、偷排船舶污水、非法采矿、破坏公益林地等不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类型,涵盖数人侵权、生态环境损害后果认定、修复责任承担和验收标准、技改抵扣、应急处置措施和费用承担等实体规则,以及诉前磋商、司法确认、先予执行等程序规则,有助于丰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法律适用。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4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