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锐评|这座“里程碑”引领中阿迈向更好未来******
“这次峰会是中阿关系史上一座里程碑,必将引领中阿友好合作迈向更美好的未来!”当地时间9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沙特首都利雅得举办的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上发表主旨讲话,强调要继承和发扬“守望相助、平等互利、包容互鉴”的中阿友好精神,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阿命运共同体,并提出中阿务实合作“八大共同行动”。双方发表《首届中阿峰会利雅得宣言》等成果文件,一致同意全力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这是本次峰会取得的最重要政治成果。
这次峰会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与阿拉伯国家集体举行的领导人峰会。峰会决定将中阿关系提升至新高度,是对传统友好的传承,更是面向未来的开创。
早在2000多年前,中阿两大民族就有了往来。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香料之路成为沟通东西方文明的两条大动脉。新中国成立后,中阿在争取民族独立、实现民族振兴、推动共同发展的道路上肝胆相照、风雨同舟,成为南南合作的典范。首届中阿峰会的举办,标志着中阿合作论坛的深度和广度被提升到新的层次,反映了双方在新形势下加强互利合作的期盼。
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一方面,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一方面,个别西方大国推行单边主义、霸权主义,给他国和平与发展造成干扰。中阿都主张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和多边主义,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捍卫发展中国家权利。同时,中阿都面临实现民族振兴、加快国家发展的历史任务。双方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阿命运共同体,有助于服务各自发展目标。首届中阿峰会的召开,可以说正当其时。
如何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峰会上,中方既提出了理念主张,也给出了行动方案。
“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维护共同利益”“我们要聚焦经济发展,促进合作共赢”“我们要维护地区和平,实现共同安全”“我们要加强文明交流,增进理解信任”——习主席提出的这四点主张,契合中阿加强全方位合作的现实需要,为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指明了方向。
和平与安全是阿拉伯国家的突出关切。作为真诚朋友,中国始终为中东和平发挥建设性作用,从不谋求什么地缘私利,更无意去填补所谓的“权力真空”。本次峰会上,习主席强调,中方支持阿拉伯国家自主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把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针对中东问题核心巴勒斯坦问题,习主席强调,国际社会应该坚定“两国方案”信念,中方将继续向巴方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支持巴方实施民生建设项目。这体现了中方说公道话、办公道事的一贯立场。
阿拉伯有句谚语:“语言是叶子,行动才是果实。”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双方都要有实打实的行动。本次峰会上,习主席提出,未来3到5年,中方愿同阿方一道推进“八大共同行动”。这是构建中阿命运共同体和落实《中阿全面合作规划纲要》的第一步。
从具体合作清单看,涉及支持发展、粮食安全、卫生健康、绿色创新、能源安全、文明对话、青年成才、安全稳定等8个领域。这展现出中方愿与阿拉伯国家共同发展的真诚意愿。《阿拉伯人消息报》9日发文指出,在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加强战略合作的背景下,广阔的发展前景正在等着阿中双方。
中国需要阿拉伯国家,阿拉伯国家也需要中国。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是对两千多年丝路情谊的传承,是各自实现民族振兴、加快国家发展的需要,也是这个变革大时代所需。在新蓝图指引下,中阿关系将提质升级,更好造福双方人民,为世界和平和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央视新闻客户端 国际锐评评论员)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