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中国新闻网严正声明******
严正声明
近期,我网接到驻地方机构和多家单位反映,有不法分子冒充中国新闻网的名义,伪造中国新闻网记者证、工牌、新闻调查采访车牌、制作带有中国新闻网标识的服装、名片等,企图行诈骗敛财、敲诈勒索之事。
为此,中国新闻网严正声明如下:
一、中国新闻网是中国新闻社旗下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网址为:www.chinanews.com、www.chinanews.com.cn,其它非该网址但以“中国新闻网”名义出现的网站均属假冒。
二、甄别中国新闻网记者证真伪,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主办的中国记者网press.nppa.gov.cn进行查询。
三、正告所有假冒中国新闻网及中国新闻网记者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我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提醒社会各界提高警惕,谨防被骗。若发现假冒我网的假媒体、假记者,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全力配合。
中国新闻网举报电话:010-88311192,传真:010-68327649
特此声明。
中国新闻网
2022年10月14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