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福鼎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里,工人在电池生产线上操作。(宁德时代供图)
新能源产业是福建新兴的优势产业。连日来,在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福鼎市的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厂房林立,现场桩基耸立,吊臂挥舞,火热的施工场景一览无余。“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我们一直抢抓建设‘不打烊’。”现场的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吴立雄说。
“目前基地的前三号厂房均已实现投产,四号厂房已完成主体建设,正进行内部装修施工。”福鼎生产基地筹建项目经理陈君通说,整个生产基地整体规划5个电芯厂房、4个模组厂房,规划产能120吉瓦时(GWh),达产后产值超千亿元。
“该项目的落地建设,将有效促进当地锂电新能源产业链的发展。”福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林天禄说,自项目启动以来,当地全力抢时间、拼速度,多部门采取并联式推进,推动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
龙头引领,产业聚链。近年来,依托宁德时代等龙头企业,宁德市通过招商累计引进80多个产业链项目。
2023年初,福州集中开工177项重大项目,总投资983亿元。其中产业项目104项,总投资596亿元。
在位于福州长乐区福米产业园里的恒美偏光片智造工厂,一件件产品包装成箱等待发货。在一旁的工地上,十几名工人正在加紧施工建设。
“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我们生产建设不停步。工厂总投资42亿元,规划建设两条生产线,第一条生产线已开始正式投产,第二条生产线正在建设,预计今年二季度正式投产。随着放量生产,今年产值将超预期。”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学锋对企业产能跨越升级信心满满。
据杨学锋介绍,偏光片被誉为光学芯片。公司作为上游企业,补上了当地新型显示产业链条的一块重要拼图,完善了产业供应链。
龙岩上杭县天甫年产36万吨半导体级电子材料生产项目、福州福清市中景石化聚丙烯热塑性弹性体项目、福清核电站、福州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一批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项目加速推进,成为当地经济稳增长的强大后劲。
项目落地添底气,投资增长稳信心。福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当前,福建省不断加大项目协调力度,持续推动项目建设,对稳投资形成良好支撑。通过抓紧推进一批重大项目,不断补链条、强链条,为推动经济良好开局注入动力。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