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民族音乐会《海上生民乐》。新华社发
失传的民族乐器“复活”
欲先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再现古老美妙的民族音乐,复原古老的民族乐器是基础。近年来,国乐振兴的一个表现是很多失传的民族乐器“复活”了。比如,中央民族乐团与敦煌研究院、上海民族乐器一厂等合作,先后复原开发出50多个品种、90多件敦煌古乐器,如筚篥、箜篌、凤首阮、葫芦琴、莲花琴、瑟、雷公鼓……让存在于莫高窟壁画中的敦煌古乐器走下壁画,重新在当下发出悦耳的声音。利用这些复原的古乐器,中央民族乐团的艺术家们先后创作出《印象·国乐》《又见国乐》等民族音乐剧。
除了复原古乐器,民族乐器也在不断改良,国乐正是在民族乐器的不断改良中一步步向前发展的。比如,原山东前卫文工团的王惠然老师根据用于戏曲伴奏的二弦柳琴,制造出三弦及四弦高音柳琴,成为中国民族管弦乐队中不可替代的弹拨声部高音乐器;广东音乐名家吕文成将传统二弦改良成高胡,使之成为广东音乐的象征性乐器。
随着大量古乐器的复原和民族乐器的改良,各种形式的器乐剧纷纷涌现。自2017年世界首部民族器乐剧《玄奘西行》诞生以来,各级文艺院团先后创作出《扬帆大湾梦》《天山南北》《帆影弦歌万千重》《滹源雅韵》等不同类型、不同题材的民族器乐剧。中国民族乐器原本只是演奏音乐的工具,民乐演奏家自古以来也是以演奏音乐为主。而在器乐剧中,二胡、古琴、竹笛等都被赋予了戏剧功能,成为戏剧中的一个角色;民乐演奏家不只演奏音乐,还要演绎人物。在这种艺术形式中,演奏家不仅要有高超的演奏技巧和音乐理解力,还要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尽管挑战很大,但不得不说,这也推动了国乐的创新。
跨界融合换新颜
相较于音乐剧、舞剧、话剧等,民乐一直属于较为“冷门”的艺术,曾经一度陷入萧条。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民族乐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与现代音乐技法有效结合。
近年来,民族音乐人大胆创新,钢琴、小提琴、大提琴、爵士鼓、电吉他等西洋乐器,都被他们拿来和琵琶、二胡、竹笛、中阮等地道的中国乐器“对话”,创作出大量具有跨界曲风的国乐新作。
比如,上海民族乐团等出品的《海上生民乐》,打破传统民族音乐会的观演模式,融合书法、国画等多种文化元素,通过数字化多媒体技术,拓展表演场域的边界,以声、景交互融入现代审美意识,构筑起多元交融的立体视听现场,掀起数字时代海派民乐的新浪潮。不仅如此,《海上生民乐》还以先锋姿态,开创了民族音乐领域的首个驻场演出。
除了《海上生民乐》,前面提到的《印象·国乐》《又见国乐》《玄奘西行》等作品都是跨界融合的成功之作。它们无不融合了多种表演形式,对民乐进行了全新演绎,创造了国乐新华章,处处彰显着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国精神。
传统民乐还与现代流行音乐相结合,形成了深受年轻人喜爱的国风音乐。国风音乐作品在表现形式上包容多样,音乐风格以流行与古典曲风的多元融合为主,在词曲格律、编曲配器上,呈现出浓郁的中国传统文化气息。2022年某音乐研究机构《国风音乐内容生态报告》显示,2020年至2021年,播放量过亿的爆款国风音乐有51首;国风歌曲播放量是2019年至2020年的两倍多;播放量破百万、千万的作品数量呈上升趋势。不断涌现的国风音乐作品,既体现出创作者强烈的文化自觉意识,也说明国乐在现代社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线上直播开辟“第二舞台”
今年8月,中央民族乐团的百余位艺术家集体入驻抖音,努力在线上开辟“第二舞台”,开创国家级院团乃至全国专业艺术院团的先河。这是国乐积极拥抱网络直播等新传播方式的一个缩影。
除了中央民族乐团这样的国家队,已经“开播”的还有大量来自民间的民乐人。近日,抖音发布的《2022抖音民乐直播数据报告》显示,截至目前,抖音直播覆盖民族乐器种类87种,观看人次突破61亿。过去一年,抖音民乐类直播场次超过178万场,同比增长95%;累计直播时长达233万小时,同比增长101%。以一场演出时长1.5小时计算,相当于每天有4270场民乐演奏会在抖音上演,平均每场观众2319人。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疫情前一个一线城市每天的线下演出不过100场左右。
网络直播为民乐的发展带来了新契机。一方面,民乐人通过直播可以获得打赏收入,找到了民乐的“市场蓝海”。过去一年,有87%的抖音民乐主播能够获得打赏收入。其中,如独弦琴、箜篌、埙等相对小众的民族乐器也创造了上万级别的“票房”。另一方面,一些小众、濒危的民乐类非遗通过直播重新获得关注。比如,少数民族京族的特色乐器独弦琴,全中国会弹的人一度只有个位数。如今,独弦琴非遗传承人赵霞已在抖音收获40多万粉丝。依靠直播打赏收入,赵霞运营起2个独弦琴非遗教学点,保留住了独弦琴的传承之火。
国乐渐成“国潮”
“血脉里的基因被唤醒,怎能不爱这荡气回肠的音乐。”去年,民乐短视频《兰陵王入阵曲》一经推出,立刻火遍全网,在主要受众为Z世代的B站上,点击量超过1300万次。
成为爆款的不只有《兰陵王入阵曲》。在B站上,民乐区近年来一直格外火爆。年轻的UP主们用民乐对动漫、影视、流行歌曲进行改编,很多作品不仅成为流量担当,也通过Z世代的积极转发持续“破圈”传播。而主流民乐从业者亦在努力推动民乐艺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比如,中央民族乐团团长赵聪将中国传统文化与游戏相结合,为某款游戏推出的主题音乐《赤焰之缨》,不仅再一次拓展了民乐的可能性,更在一帮90后、00后中掀起了一股民乐热。除此之外,一些国乐作品还火到了海外,比如,一个名为《左手指月》的中国女孩弹奏古琴的视频,仅在YouTube上就有上千万的播放量。可以这么说,曾经被视为“老套”“保守”“不好听”的民乐,正向世界发出最“潮”的自信之声。
当然,国乐的传承和创新永无止境。如何用原创作品为国乐带来更多可能,进一步激活民族音乐所承载的传统文化底蕴,这应该是民乐从业者接下来认真思考的新课题。
(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成果【17CCYJ27】)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
你的隐私,大数据怎知道******
作者:杨义先、钮心忻(均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
在网络上,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或主动或被动地泄露某些碎片信息。这些信息被大数据挖掘,就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引发信息安全问题。面对汹涌而来的5G时代,大众对自己的隐私保护感到越来越迷茫,甚至有点不知所措。那么,你的隐私,大数据是怎么知道的呢?大家又该如何自我保护呢?
1.“已知、未知”大数据都知道
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安徒生童话中那个“穿新衣”的皇帝。在大数据面前,你说过什么话,它知道;你做过什么事,它知道;你有什么爱好,它知道;你生过什么病,它知道;你家住哪里,它知道;你的亲朋好友都有谁,它也知道……总之,你自己知道的,它几乎都知道,或者说它都能够知道,至少可以说,它迟早会知道!
甚至,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大数据也可能知道。例如,它能够发现你的许多潜意识习惯:集体照相时你喜欢站哪里呀,跨门槛时喜欢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呀,你喜欢与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呀,你的性格特点都有什么呀,哪位朋友与你的观点不相同呀……
再进一步说,今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大数据还是有可能知道。例如,根据你“饮食多、运动少”等信息,它就能够推测出,你可能会“三高”。当你与许多人都在独立地购买感冒药时,大数据就知道:流感即将暴发了!其实,大数据已经成功地预测了包括世界杯比赛结果、股票的波动、物价趋势、用户行为、交通情况等。
当然,这里的“你”并非仅仅指“你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你的家庭,你的单位,你的民族,甚至你的国家等。至于这些你知道的、不知道的或今后才知道的隐私信息,将会把你塑造成什么,是英雄还是狗熊?这却难以预知。
2.数据挖掘就像“垃圾处理”
什么是大数据?形象地说,所谓大数据,就是由许多千奇百怪的数据,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例如,你在网上说的话、发的微信、收发的电子邮件等,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采集的众多信息,例如被马路摄像头获取的视频、手机定位系统留下的路线图、驾车的导航信号等被动信息,也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还有,各种传感器设备自动采集的有关温度、湿度、速度等万物信息,仍然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总之,每个人、每种通信和控制类设备,无论它是软件还是硬件,其实都是大数据之源。
大数据利用了一种名叫“大数据挖掘”的技术,采用诸如神经网络、遗传算法、决策树、粗糙集、覆盖正例排斥反例、统计分析、模糊集等方法挖掘信息。大数据挖掘的过程,可以分为数据收集、数据集成、数据规约、数据清理、数据变换、挖掘分析、模式评估、知识表示等八大步骤。
不过,这些听起来高大上的大数据产业,几乎等同于垃圾处理和废品回收。
这并不是在开玩笑。废品收购和垃圾收集,可算作“数据收集”;将废品和垃圾送往集中处理场所,可算作“数据集成”;将废品和垃圾初步分类,可算作“数据规约”;将废品和垃圾适当清洁和整理,可算作“数据清理”;将破沙发拆成木、铁、布等原料,可算作“数据变换”;认真分析如何将这些原料卖个好价钱,可算作“数据分析”;不断总结经验,选择并固定上下游卖家和买家,可算作“模式评估”;最后,把这些技巧整理成口诀,可算作“知识表示”。
再看原料结构。大数据具有异构特性,就像垃圾一样千奇百怪。如果非要在垃圾和大数据之间找出本质差别的话,那就在于垃圾是有实体的,再利用的次数有限;而大数据是虚拟的,可以反复处理,反复利用。例如,大数据专家能将数据(废品)中挖掘出的旅客出行规律交给航空公司,将某群体的消费习惯卖给百货商店等。总之,大数据专家完全可以“一菜多吃”,反复利用,而且时间越久,价值越大。换句话说,大数据是很值钱的“垃圾”。
3.大数据挖掘永远没有尽头
大数据挖掘,虽然能从正面创造价值,但是也有其负面影响,即存在泄露隐私的风险。隐私是如何被泄露的呢?这其实很简单,我们先来分解一下“人肉搜索”是如何侵犯隐私的吧!
一大群网友,出于某种目的,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当事人或物的所有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按照自己的目的提炼成新信息,反馈到网上与别人分享。这就完成了第一次“人肉迭代”。
接着,大家又在第一次人肉迭代的基础上,互相取经,再接再厉,交叉重复进行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等工作,于是,便诞生了第二次“人肉迭代”。如此循环往复,经过多次不懈迭代后,当事人或物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了。如果构成“满意画像”的素材确实已经证实,至少主体是事实,“人肉搜索”就成功了。
几乎可以断定,只要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足够多,时间足够长,大家的毅力足够强,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无处遁形。
其实,所谓的大数据挖掘,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机器自动完成的特殊“人肉搜索”而已。只不过,这种搜索的目的,不再限于抹黑或颂扬某人,而是有更加广泛的目的,例如,为商品销售者寻找最佳买家、为某类数据寻找规律、为某些事物之间寻找关联等。总之,只要目的明确,那么,大数据挖掘就会有用武之地。
如果将“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相比,网友被电脑所替代;网友们收集的信息,被数据库中的海量异构数据所替代;网友寻找各种人物关联的技巧,被相应的智能算法替代;网友们相互借鉴、彼此启发的做法,被各种同步运算所替代。
各次迭代过程仍然照例进行,只不过机器的迭代次数更多,速度更快,每次迭代其实就是机器的一次“学习”过程。网友们的最终“满意画像”,被暂时的挖掘结果所替代。之所以说是暂时,那是因为对大数据挖掘来说,永远没有尽头,结果会越来越精准,智慧程度会越来越高,用户只需根据自己的标准,随时选择满意的结果就行了。
当然,除了相似性外,“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肯定也有许多重大的区别。例如,机器不会累,它们收集的数据会更多、更快,数据的渠道来源会更广泛。总之,网友的“人肉搜索”,最终将输给机器的“大数据挖掘”。
4.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危”“机”并存
必须承认,就当前的现实情况来说,大数据隐私挖掘的“杀伤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的能力;换句话说,在大数据挖掘面前,当前人类有点不知所措。这确实是一种意外。自互联网诞生以后,在过去几十年,人们都不遗余力地将碎片信息永远留在网上。其中的每个碎片虽然都完全无害,可谁也不曾意识到,至少没有刻意去关注,当众多无害碎片融合起来,竟然后患无穷!
不过,大家也没必要过于担心。在人类历史上,类似的被动局面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之间总是像“走马灯”一样轮换的——人类通过对隐私的“挖掘”,获得空前好处,产生了更多需要保护的“隐私”,于是,不得不再回过头来,认真研究如何保护这些隐私。当隐私积累得越来越多时,“挖掘”它们就会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于是,新一轮的“挖掘”又开始了。历史地来看,人类在自身隐私保护方面,整体处于优势地位,在网络大数据挖掘之前,“隐私泄露”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但是,现在人类需要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对过去遗留在网上的海量碎片信息,如何进行隐私保护呢?单靠技术,显然不行,甚至还会越“保护”,就越“泄露隐私”。
因此,必须多管齐下。例如从法律上,禁止以“人肉搜索”为目的的大数据挖掘行为;从管理角度,发现恶意的大数据搜索行为,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控。另外,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重塑“隐私”概念,毕竟“隐私”本身就是一个与时间、地点、民族、文化等有关的约定俗成的概念。
对于个人的网络行为而言,在大数据时代,应该如何保护隐私呢?或者说,至少不要把过多包含个人隐私的碎片信息遗留在网上呢?答案只有两个字:匿名!只要做好匿名工作,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好隐私了。也就是说,在大数据技术出现之前,隐私就是把“私”藏起来,个人身份可公开,而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则是把“私”公开(实际上是没法不公开),而把个人身份隐藏起来,即匿名。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